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至2023年,被告人吴明利用担任凯里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凯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凯里市政协主席,黔东南州审计局局长,黔东南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秘书长,岑巩县委书记,黔东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贵州侗乡大健康产业示范区(贵州洛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黔东南州委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办理贷款、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674万余元,其中145万元系未遂。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吴明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吴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吴明进行了最后陈述。本案将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