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公告!

幽默   2025-01-25 09:45   山西  

关于遴选2025年朔城区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规划》有关部署,推动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198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发〔2024〕192号)文件精神,在前期建设需求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围绕提高蔬菜和干鲜果产地流通加工能力和冷链物流服务效率创建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1个。项目实施主体具体遴选条件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产业基础较好。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所在地产业资源特色鲜明、比较优势明显、品牌影响力大,具有较强代表性和竞争力。
2.设施条件好。产地冷链集配中心依托已投入运营、区域带动作用较强的现有冷链物流设施开展提质升级建设。要求鲜(干)果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成后预冷及冷藏设施总容积达到15000立方米以上,蔬菜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成后预冷及冷藏设施总容积达到10000立方米以上。
3.示范引领突出。建设项目要集成应用农产品冷链流通新技术、新设备、新模式,突出冷链物流规模化组织、集约化运营、公共化服务,对当地农产品流通具有较强引领和示范作用。
4.主体实力较强。实施主体从事农产品仓储保鲜销售相关业务且与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物流企业有长期合作关系,具备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过任何安全事故,无不良征信记录。

项目申报实施主体为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具体要求“四有”,即“有主体、有土地、有产业、有带动”。
“有主体”:正常经营的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有营业执照。
“有土地”:建设用地必须合规,使用城乡建设用地有土地许可证,使用设施农业用地有乡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备案证明。
“有产业”: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贮藏内容主要为蔬菜、水果和薯类等种植产品。
“有带动”:利用项目资金建设冷链设施的主体要有稳定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
      二、实施内容
    实施主体建设1个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通过产地商品化处理,冷藏保鲜、速冻及贮藏、物流配送等设施设备建设,强化产地预冷、仓储保鲜、分级分拣、产地直销等能力。其中,电动叉车和冷藏车奖补数量分别不超过2辆,冷库货架或铁筐的总容积不超冷库的总容积。
    三、奖补方式
    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按照“聚焦鲜活农产品,全链条示范引领,主体自愿自建,政府以奖代补”的原则,以先建后补形式奖补。预冷及冷藏保鲜设施部分以验收净库容为奖补资金计算依据,按照《2025年山西省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奖补目录》分类分档定额奖补,奖补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电动叉车、冷库货架、分级分选设施设备、冷藏车等其他配套设施设备不高于实际投资额的30%进行奖补。单个主体奖补规模最高不超过130万元,已享受过补贴的建设内容需剔除。
    四、报名时间
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建设项目实行申请、评审、立项、实施、验收到奖补资金发放全过程管理。要求2025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与验收。
报名时间:2025年1月24日-2025年2月8日
报名所需资料包括项目实施申请、实施方案、承诺书及相关印证资料。
联系人:王少卿 
联系电话:0349-5996863  
                       朔州市朔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4日
  • 来源:朔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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