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规范我县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安全。近日,莲花县住建局联合公安、市监、消防等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开展了瓶装液化气“黑窝点”“黑气瓶”集中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查获1起非法充装瓶装液化气案件。
▲燃气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组
10月30日凌晨,经过近3个小时蹲守,联合执法组在路口镇查获彭某驾驶三轮摩托车自安福县非法充装瓶装液化石油气7瓶,并准备销往本地。联合执法组当即联系了安福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有关成员单位赶赴现场联合办案,并将该线索移交给安福县住建局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置。同时,我县住建局对彭某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查处非法充装瓶装液化气
在此,莲花县住建局提醒广大群众,购买液化气时一定要拨打正规燃气企业的统一配送电话,同时注意查看瓶装液化气瓶上的二维码和送气工的工作证等,如购买到“黑气”、发现“黑气”储存点或“黑气”运输行为,请立即向莲花县公安局和住建局举报,举报电话:0799-110,0799-7221207。
▲查处非法充装瓶装液化气
来源 | 莲花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