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将近
大家都很想知道
温江过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不可以”
根据《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行政区域内,以及其他区伸入绕城高速路段外侧五百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由市或者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
温江区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2025年继续施行
注意!注意!注意!
未经许可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都属违法!
⚠️⚠️⚠️
烟花爆竹是极具危险性的易燃易爆物品
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
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轻则受行政处罚
重则遭刑事处罚
划重点
广大市民
特别要警惕非法生产、销售
存储、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
发现此类不法行为
可拨打电话举报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110
成都市温江区应急管理局
028-82722815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
非法生产、经营、储存
将面临严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编辑 | 彭棣、李林波
审核 | 高舒婷
来源 | 温江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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