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布文件要求,今后,我市托育机构使用的水、电、气、热将实行居民价格优惠政策。
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当前,我国总人口负增长,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的趋势性特征日益突出;群众生育意愿已总体转向少生、优生,加之经济负担、子女照料、女性对职业发展的担忧等都成为制约生育的主要因素。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我国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
为抢抓国家、省级政策“窗口期”,不断完善托育服务支持“政策包”,我市高度重视,持续落实托育服务水、电、气、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等优惠政策。督导各有关企业严格按照国家价格政策,并将文件通知逐一送达鹤岗市热力公司、鹤岗市惠生供水供热有限公司、鹤岗市万隆热力供应有限公司、鹤岗三立水务有限公司、京燃鹤岗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电网鹤岗供电公司、国家电网鹤岗市郊农电局等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并设立了12315全市价格监督举报电话,切实将优惠政策落实落靠。
来源 鹤岗市融媒体中心
记者 李淑凤
编辑 吕莹
编审 李淑凤
监制 周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