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问题有渠道 处置问题有结果 市纪委监委推动“校园餐”在阳光下运行

政务   2024-12-23 18:01   黑龙江  
为持续推动“校园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走向大纵深、见到真成效,近日,市纪委监委督促教育部门牵头制定《家长委员会直送问题渠道和处置反馈机制》(以下简称《问题渠道和处置反馈机制》),推动教育、市场监管部门畅通“校园餐”问题意见渠道、快速受理处置、及时反馈情况,确保家长意见有回音、反馈有着落,学生食品安全有保障。

《问题渠道和处置反馈机制》严格按照“谁接收谁备案、谁移送谁跟进、谁查办谁反馈、谁接收谁回访”的原则,明确了受理范围及举报途径、及时开展问题接收与处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工作要求,在全面压实教育、市场监管、纪检监察机关各自职责基础上,充分发挥各方工作合力,推动家长诉求、问题反馈与部门职责衔接贯通,督促认真履行好整治“校园餐”突出问题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严防职能部门在查改问题过程中出现责任不实、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等情况,坚决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您可以于工作日周一至周五的上班时间,拨打市、县、区教育局的公开电话,直接反映您在陪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校园餐’的意见和建议......”11月30日,教育部门向全市学生家长发出畅通校园餐意见反馈渠道的一封信,面向社会公开涵盖校园食堂、校外配餐、配餐平台三个方面,包括电话反馈、网络反馈、现场反馈、平台反馈在内的意见和建议反馈渠道。与此同时,教育部门还研究制定了《鹤岗市校园膳食家长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市场监管部门发布了《关于对全市“校园餐”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支持家长全流程参与“校园餐”管理。


据了解,《问题渠道和处置反馈机制》自11月末试行以来,市区39个中小学校已陆续建立“校园膳食家长监督委员会”制度。截至目前,教育部门受理电话3次、配餐平台受理电话18次,家长委员会反馈问题32个,整改完成率97%。

“校园餐”牵动着千千万万家长的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把家长评价作为衡量餐食质量的重要标准,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用心用情用力回应群众关切,用群众感受检验整治成效,持续让“校园餐”在阳光下运行。


编辑 刘锐

编审 吕莹

监制 周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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