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负责涉及本单位的互联网军事信息传播管理有关工作。
第四章 监督管理
来源丨“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