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中医医院招聘88人公告
2025年度石河子大学招聘73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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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兵团中医医院)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发展需求,2025年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工作人员73名、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兵团中医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工作人员11名。现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始建于1949年,现为兵团系统内最大的三级甲等医院,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全国百佳医院、全国百姓放心医院、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全国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罕见病诊疗协作网牵头单位,天山北坡医联体牵头单位。
良好的事业发展平台,亟待有志之士加入,聚良材睿智,秀人生舞台。
二、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
此次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计划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工作人员73名,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兵团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工作人员11名。详细岗位信息见《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5年同工同酬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兵团中医医院)2025年同工同酬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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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历届毕业生。
2.医疗岗相关要求与《2025年同工同酬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内容相符:
(1)专业学位硕士:须具有医师资格证及住培合格证;
(2)科学学位硕士(本科学历为临床医学):具有医师资格证及住培合格证者优先;
(3)本科:
①具有医师资格证及住培合格证者优先;
②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通过英语四级。
3.医技、护理、管理岗相关要求与《2025年同工同酬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内容相符。
4.具有博士学历、高级职称或紧缺专业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考核聘用。
5.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2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99年1月1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愿为新疆、兵团事业贡献聪明才智,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学位认证;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
5.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及疆内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除2025年应届毕业生(2025年12月31日前毕业)以外的高校在读学生;
7.现役军人;
8.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五、信息平台发布
六、招聘工作安排(北京时间)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岗位核减和取消、面试、体检(心理测评)、考察、资格复审、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17日期间,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要求,登录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聘门户网站(https://zpmh.sdyfy.com.cn/),如实填写相关简历信息,报考人员可登陆邮箱查看初审结果,也可电话咨询(0993-2861701)了解。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凡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二)心理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需要参加医院组织的心理测试。
(三)面试
根据现实情况,招聘采取线下或视频方式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由医院考核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职业规划、工作态度、工作技巧、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以及情景模拟等方面,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按分值高低进行排序,出现弃岗可考虑依次补录,考核结果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
(四)体检和考察
通过综合考核的人员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体检和考察,具体组织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通过体检、考察的人员,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考核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医院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后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上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出现下列情形时,可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新聘工作人员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为6-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2025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未能提供岗位所需学毕业证、学位证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报到资格审查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我院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监督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院纪检监督小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组织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需遵守保密规定,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组织管理人员、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报考人员违反考试相关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参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招聘环节,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官网公告为准。
4.本简章由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兵团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九)招聘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招聘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993-2861701
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993-2858005
2. 监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0993-2850377
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兵团中医医院)诚邀您的加入,共创美好明天!
附件:
1.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5年同工同酬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
2.石河子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兵团中医医院)2025年同工同酬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