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76号)和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同意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继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函》(粤技服〔2024〕329号)要求,我会将在广州市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师(三级、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01
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11月24日
(二)考试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二横路员村工人文化宫八楼
(三)认定等级:电子商务师(三级、四级)
(四)认定报名码:
电子商务师三级报名码:c19e6d05
电子商务师四级报名码:1f1c145e
02
申报条件
按照《关于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申报条件的通知》(粤技服〔2023〕51号文)中有关要求执行。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03
收费标准
04
认定考试组织实施
(一)认定考试报名、审核均通过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服务平台“技能广东”中进行,网址为https://ggfw.hrss.gd.gov.cn/OUPX/#/skillLevelRecognition,报名采取考生个人自主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平台,注册账户、查询评价计划、报名码报名、提交材料、等待资格审查。考生可以通过“报名记录查询”功能入口查看自己的报名情况,通过审核确认方为报考成功。由于考试名额有限,额满后无法报考的考生请关注我会相关报考信息,参加下一批次考试。本批次有关报考安排如下:
1、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时间:从即日起至11月1日18:00前;
2、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11月19日-11月23日。
(二)考试时间、考点选定、考场编排由我会负责,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编排将在准考证上列明,考生可在11月19日-11月23日登陆一体化考试平台http://gdeca.gdskill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理论考试、实操考试均采用线下机考方式进行,理论考试、实操考试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四)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未按照规定参加考试的,将按照考试缺考处理,成绩记为零分,已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05
申报条件
(一)线上提交:根据申报条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线上进行资格审核。分别是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附件2)、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明文件(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及学信网查询报告等)、工作年限承诺书(附件3)、工作经验证明文件、相关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电子彩照。
(二)纸质递交: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将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历证明文件(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或学信网查询报告等)复印件、工作年限承诺书(原件)、工作经验证明文件(原件)、相关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等递交至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存档,如采取集体报名的,由集体报名机构按要求汇总后报送至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
06
认定考试规范管理
(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人社部门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的保密要求执行,切实加强对认定考试资料、考生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将保密责任落实到人,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二)严格按照广东省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执行,认真审核考生报考材料。对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三)严肃考场纪律、利用视频监控等措施实施现场督导,强化对考务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认定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07
证书管理
经认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范样式要求,由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印制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08
其他事项
(一)如遇国家职业技能认定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认定时间和场地的,将根据最新政策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提前向考生通知。
(二)凡因考生个人原因(非公共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参加当期认定的,一律视为缺考,即放弃当期认定,不设退款,下期报名为重考,须重新缴纳费用。
(三)若当期认定相应职业(工种)的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综合评审任一科目合格,成绩保留1年,考生可在1年内报名参加不通过科目补考,且只能参加1次补考。
(四)请各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至1小时到达考试地点,以便进行考试签到,从容应考。
09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王老师13902302994、王老师13728016553、张老师1501189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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