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76号)和广东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同意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继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函》(粤技服〔2024〕329号)要求,我会将在中山市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师(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12月14日9:00-21:00时
考试科目:理论、实操、综合评审
(二)考试地点:中山市西区富华道21号富洲假日广场主楼三楼恒博职业培训学校(试室号以准考证为准)
(三)认定等级:电子商务师(一级/高级技师)
(四)认定报名码:5fad02f6
申报条件
按照《关于执行<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申报条件的通知》(粤技服〔2023〕51号文)中有关要求执行。
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收费标准
认定考试组织实施
(一)认定考试报名、审核均通过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服务平台“技能广东”中进行,网址为https://ggfw.hrss.gd.gov.cn/OUPX/#/skillLevelRecognition,报名采取考生个人自主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平台,注册账户、查询评价计划、报名码报名、提交材料、等待资格审查。考生可以通过“报名记录查询”功能入口查看自己的报名情况,通过审核确认方为报考成功。由于考试名额有限,额满后无法报考的考生请关注我会相关报考信息,参加下一批次考试。本批次有关报考安排如下:
1、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时间:从即日起至11月20日18:00前;
2.、综合评审项目设计书论文截止提交时间(一级)截止提交时间:11月29日18:00前。
3、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12月5日-12月13日。
(二)考试时间、考点选定、考场编排由我会负责,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编排将在准考证上列明,考生可在12月5日-12月13日登陆一体化考试平台http://gdeca.gdskill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理论考试、实操考试均采用线下机考方式进行,理论考试、实操考试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四)综合评审
1、综合评审成绩计算办法
一级:采用论文(一级)撰写评审+现场必答+现场口头答辩方式进行。论文撰写评审及现场口头答辩均为百分制,最终综合评审成绩=论文撰写成绩×40%+现场答辩成绩(含必答题+现场口头答辩)×60%,成绩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论文撰写或现场答辩任一部分不合格的,都为综合评审不合格。
2、考生按照项目考核要求,结合自身特长进行撰写,并在规定考核时间内提交,由评审专家进行书面评审。撰写的成绩实行百分制,由评审委员会中每位成员评定的成绩进行算术平均后得出。考生该部分成绩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方可参加答辩(撰写成绩合格):占评审委员会总数2/3以上的委员评分合格(≥60分);平均分合格(≥60分)。
3、论文撰写成绩不单独发布,于考试前由我会通知论文撰写合格的考生参加现场答辩。
4、符合答辩条件的考生于考试当日进入评审答辩环节。评审专家根据考生提交的论文的技术要点及存在问题有针对性进行提问。答辩部分的成绩实行百分制,由评审委员会中每位成员评定的成绩进行算术平均后得出。评定成绩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即为合格:占评审委员会总数2/3以上的委员评分合格(≥60分);平均分合格(≥60分)。
5、综合评审成绩不单独发布,将与理论成绩和实操成绩一并发布。
(五)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未按照规定参加考试的,将按照考试缺考处理,成绩记为零分,已缴纳费用不予退还。
申报材料
(一)线上提交:根据申报条件,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线上进行资格审核。分别是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附件2)、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明文件(毕业证书、大专和本科学历须叠加提供学信网电子备案表)、工作年限承诺书(附件3)、工作经验证明文件、相关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近期一寸白底免冠电子彩照。
(二)纸质递交: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将广东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历证明文件(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或学信网查询报告等)复印件、工作年限承诺书(原件)、工作经验证明文件(原件)、相关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等递交至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存档,如采取集体报名的,由集体报名机构按要求汇总后报送至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
(三)论文提交
1、根据个人自身实际工作情况,在本通知公布的项目设计书论文(一级)题目中选一项撰写,报送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电子版(word版)一份,邮件名称和电子文档名称以“职业+级别+论文/项目设计书:+姓名+身份证号”命名(如电子商务师一级项目设计书:张三4401************1223)。纸质文档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律装入文件袋并贴封,文件袋封面格式、封面格式、撰写格式见附件。论文一旦提交,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或替换。
2、论文于11月28日18:00前报送至我会,逾期视为缺考。
3、论文纸质版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金安大厦东座4楼,王老师13902302994;电子版发至邮箱:zzlcjrh@163.com。
证书管理
经认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的编码规则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规范样式要求,由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印制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其他事项
(一)如遇国家职业技能认定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认定时间和场地的,将根据最新政策文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提前向考生通知。
(二)凡因考生个人原因(非公共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参加当期认定的,一律视为缺考,即放弃当期认定,不设退款,下期报名为重考,须重新缴纳费用。
(三)若当期认定相应职业(工种)的理论知识或操作技能、综合评审任一科目合格,成绩保留1年,考生可在1年内报名参加不通过科目补考,且只能参加1次补考。
(四)请各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至1小时到达考试地点,以便进行考试签到,从容应考。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王老师13902302994、王老师13728016553、张老师1501189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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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第四期广东省电子商务师(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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