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
《关于500千伏草铺扩变扩建主变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关于500千伏乐业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关于楚雄州大姚县老尖山风电场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详情如下↓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500千伏草铺扩变扩建主变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云发改能源〔2024〕953号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报500千伏草铺扩变扩建主变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昆发改能源〔2024〕543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500kV草铺扩变扩建主变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云电规划〔2024〕56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1号修订)、《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结合省能源局审核意见,经研究,现就500千伏草铺扩变扩建主变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09-530000-04-01-639996)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500千伏草铺扩变扩建主变工程项目已纳入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该工程的建设将满足安宁工业园区负荷发展用电需求。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运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二、建设地点
安宁市。
三、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
(一)扩建500千伏变电设施
在500千伏草铺扩变新建2台1000兆伏安主变,每台低压侧配置3组60兆乏电容器。本期500千伏、220千伏侧间隔均不新增出线,同步优化调整昆明二电厂220千伏进线间隔。
(二)建设配套的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动态总投资为15881万元。资本金比例为20%,由项目法人自筹解决,其余资金向银行贷款解决。
五、本工程经南网能源院评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满足国家环保标准,请项目法人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六、项目已取得所需支持性文件
(一)本工程扩建主变在已办理土地手续的变电站范围内建设,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不新增建设用地。
(二)中共安宁市委政法委员会《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意见书》(安稳评备字〔2024〕23号)。
(三)南网能源院《关于500千伏草铺扩变扩建主变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南网能源院评审〔2024〕37号)。
(四)南方电网公司《关于云南500千伏草铺扩变扩建主变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方电网规划〔2024〕103号)。
七、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项目法人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八、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九、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2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500千伏乐业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云发改能源〔2024〕954号
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曲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500千伏乐业输变电工程核准的请示(曲发改基础〔2024〕49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500kV乐业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云电规划〔2024〕56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1号修订)、《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结合省能源局审核意见,经研究,现就500千伏乐业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02-530000-04-01-502363)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500千伏乐业输变电工程项目已纳入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该工程的建设将满足区域新能源电力外送需求,提高区域电网新能源汇集送出能力。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运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二、建设地点
曲靖市会泽县。
三、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
(一)500千伏乐业变电站工程
1.主变规模
远期规模4×1000兆伏安,本期规模2×1000兆伏安。
2.出线规模
500千伏远期出线8回,本期出线2回,分别为至铜都、永丰变各1回。220千伏远期出线16回,本期出线4回。
(二)500千伏线路工程
本期将已建500千伏铜都变至永丰变线路开断接入500千伏乐业变,新建线路长度约25.5千米,新建线路除乐业变出线终端塔采用同塔双回架设外,其余均采用单回路架设。
(三)建设配套的通信光缆及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动态总投资为65367万元。资本金比例为20%,由项目法人自筹解决,其余资金向银行贷款解决。
五、本工程经南网能源院评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要求。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满足国家环保标准,请项目法人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
六、项目已取得所需支持性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0000202400040号)。
(二)中共会泽县委政法委员会《会泽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回执表》。
(三)南网能源院《关于500千伏乐业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南网能源院评审〔2024〕18号)。
(四)南方电网公司《关于云南500千伏乐业输变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方电网规划〔2024〕74号)。
七、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项目法人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八、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九、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2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楚雄州大姚县老尖山风电场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
云发改能源〔2024〕956号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大姚县老尖山风电场扩建项目核准的请示》(楚发改请〔2024〕71号)和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老尖山风电场扩建项目已列入《云南省2023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云能源水电〔2023〕322号),项目建设符合云南省新能源实施计划。为有效利用当地风能资源,提高区域供电能力,依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1号修订)、《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云南省2016年本)的通知》(云政发〔2017〕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规〔2023〕2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规范风电项目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能源规〔2023〕2号)等文件精神,同意建设大姚县老尖山风电场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401—530000—04—01—329301)。
项目单位为大姚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楚雄州大姚县。
三、项目总装机容量7.5万千瓦,主要建设14台风电机组。
四、项目动态总投资41836.0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按总投资的20%计,由企业自筹,其余资金从国内银行贷款筹措。
五、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指导,请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项目建设全程加强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批复内容进行建设。
项目单位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衔接,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总体可控。
六、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七、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的相关支撑性文件分别是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30000202400034号)、《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反馈楚雄州大姚县老尖山风电场行业审核意见的函》、《大姚县老尖山风电场扩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回执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老尖山风电场扩建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意见》(云投审发〔2024〕149号)等。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件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延期。该项目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2日
二审:陶媛
三审:吴珺
终审:王晓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