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全面推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依据《贵州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经养老机构自愿申请、县(市、区)民政局初审、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复审,现将毕节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二星级养老机构(24家)
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毕节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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