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交通违法案例曝光

文摘   2024-11-07 19:05   云南  


交通违法案例曝光

交通安全很重要

交通规则要记牢

新一批“曝光”出炉

一起来看看吧!

案例一:不戴头盔

1.姜某东,在219国道喀纳斯-东线(喀东线)8563公里200米处,实施驾驶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50元

2.李某生,在219国道喀纳斯-东线(喀东线)8563公里200米处,实施驾驶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50元。

案例二:驾驶逾期未检机动车

1.郭某保,在219国道喀纳斯-东线(喀东线)8563公里200米处,实施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00元。

案例三:穿拖鞋驾驶机动车

李某,在219国道喀纳斯-东线(喀东线)8563公里200米处,实施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穿拖鞋)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50元,扣3分。

案例四:驾驶证逾期驾驶机动车

1.姜某昌,在219国道喀纳斯-东线(喀东线)8563公里200米处,实施逾期不参加审验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200元。

案例五:乘坐机动车不系安全带

1.杨某,在219国道喀纳斯-东线(喀东线)8563公里200米处,实施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50元。

大黑山派出所提醒:

交通安全人人有责

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下一步,大黑山派出所将持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同时,对每天查处的交通违法案例进行全面曝光。


来源丨大黑山派出所

编辑丨徐银

审核丨张玉萍

终审丨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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