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再次强调:
以上限制区域和地点
全时段禁止燃放
如发现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可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
Q
不少市民有这样的困惑:禁燃禁放规定施行后,家有婚丧嫁娶、开业乔迁等红白喜事时,是否可以照顾下传统,在禁放区域燃放少许烟花爆竹呢?
A
答案是:倡导婚俗新风尚!如嫁娶确有需求,经社区批准并报辖区公安派出所备案后,可适量燃放烟花爆竹。
警方呼吁
文明婚丧嫁娶,倡导移风易俗
遵守禁放规定,共建文明灌南
在科技发达和脑洞大开的今天
你完全可以选择新的方式
去庆祝和去表达喜悦
也可以选择别的方式
去代替燃放传统的烟花爆竹
气球代替法
这声音不亚于放鞭炮,但要注意清扫。目前,有厂家专门做气球鞭炮,外形和效果与鞭炮都很接近。
电子鞭炮
电子鞭炮用声音代替燃放,既卫生又环保,还可多次使用,也是比较常见的替代方式。
礼花筒
款式多样、色彩鲜艳,无味,但要注意,使用时不要对人,使用完毕要及时清扫纸屑。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非法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购买 不燃放
不储存 不运输
来源:灌南应急管理
编辑:土 豆
审核:灌小团
发布:青 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