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快人才集聚,按照宜昌市“招才兴业”工作安排,根据《远安县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远办发〔2021〕7号),现将《远安县2025年“招才兴业”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需求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发布。
凡符合《目录》确定的专业、学历、职称(资格)等条件者,可直接联系用人单位。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按《目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规定程序引进。我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主要政策如下:
1.人才津贴
(1)教育系统引进的师范类人才5年内按全日制博士生(含正高职称)3000元/人/月、全日制硕士生(含副高级职称)1500元/人/月、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10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人才津贴。
(2)卫健系统引进的医疗类、公共卫生类人才5年内按全日制博士生(含正高职称)3000元/人/月、全日制硕士生(含副高级职称)1500元/人/月、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1000元/人/月、省级“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8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人才津贴。
(3)引进的其他事业单位人才5年内按全日制博士生1500元/人/月、全日制硕士生1000元/人/月、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8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人才津贴。
2.一次性安家费
(1)教育系统引进的师范类人才分别按全日制博士生(含正高职称)3万元/人、全日制硕士生(含副高职称)1.5万元/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1万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安家费补贴。
(2)卫健系统引进的医疗类、公共卫生类人才分别按全日制博士生(含正高职称)3万元/人、全日制硕士生(含副高职称)1.5万元/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1万元/人、省级“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5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安家费补贴。
(3)引进的其他事业单位人才分别按全日制博士生2万元/人、全日制硕士生1万元/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5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安家费补贴。
3.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引进的事业单位人才,在远安首次就业,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3年内且在县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以下标准享受“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1)教育系统引进的师范类、卫健系统引进的医疗类、公共卫生类人才,可按全日制博士生(含正高职称)30万元/人、全日制硕士生(含副高职称)20万元/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10万元/人、其他全日制本(专)科生5万元/人的标准领取“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2)引进的其他事业单位人才,可按全日制博士生20万元/人、全日制硕士生10万元/人、全日制本(专)科生5万元的标准领取“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4.纳入后备干部管理。引进人才按程序择优纳入县委组织部后备干部管理库进行培养,实行动态管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远安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7-3819800。
点击阅读原文附件:远安县2025年“招才兴业”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需求目录
中共远安县委组织部 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0日
来源/湖北远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