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摘   2024-11-08 21:49   广东  

四川省文化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171号)等有关规定,四川省文化馆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部分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文化馆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http://wlt.sc.gov.cn/,下同]、四川省文化馆官网[http://www.scc.org.cn/]上发布)。

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文末附件1:《四川省文化馆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专业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及专业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需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报名时四川省文化馆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文末附件1:《岗位及专业条件要求一览表》。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文末附件1:《岗位及专业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报考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此项材料可延后于体检前提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11月18日-22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请报考者自行下载《四川省文化馆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文末附件2),如实填写,双面打印。并在规定时间内由报考者本人前往四川省文化馆704室现场报名。


报名时请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路4号四川省文化馆704室。





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老师、蒋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84053。

➢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四川省文化馆党群人力资源中心:028-87784053。

四川省文化馆纪检部门:028-87794218。





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本人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四川省文化馆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文末附件2);


2.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截图;


4.其他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6.其他证明材料。


其中:资格审查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以本人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和毕业证所载学历学位为准;不符者,四川省文化馆、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在公开考核招聘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学科或专业”条件符合。


扫码下载附件


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做公益分享学习交流,如侵删。
👇👇文末“阅读原文”查阅报名

四川人事资讯网
四川招聘、重庆招聘、四川人事招聘资讯,提供四川国企、四川公务员、四川事业单位、教师、医生等招聘,还有重庆地区招聘资讯。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