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赣县区新增4处电子抓拍!

文摘   2024-12-21 15:20   江西  


这里是赣县区委、区政府的官方政务微信
注意啦!
赣县区茅店镇、南塘镇、田村镇
新增4处违反禁止标线的抓拍点位
202511日0时启动抓拍!

 






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新增4处

电子抓拍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经研究决定,将在辖区国省道4处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现公告如下:

一、监控设备增设地点:

1.赣县区323国道114km+100m茅店镇黄龙村田心组路段

2.赣县区238国道362km南塘镇石村路段

3.赣县区452省道26km+620m田村镇上路口路段

4.赣县区452省道29km+450m田村镇里目路口路段


二、抓拍违法行为:
对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处200元罚款,记1分。

三、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2024年12月20日开始实施,12月20日至12月31日为宣传公示阶段,2025年1月1日0点正式启用监控设备,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赣县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2月20日







来源:赣县交警

编辑:刘美燕   戚淑华

一读:谢进英
审校:韩   佩
编审:刘世平

赣县区融媒体中心投稿邮箱:

gxrm20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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