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各个体经营商户:
春节、藏历新年在即,按照贡嘎县委、县政府部署安排,紧紧围绕主题教育干事创业方面,积极主动服务群众担当作为。为保障节日期间市容和交通秩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消费环境,带动群众经济增收,活跃节日市场,规范城市管理。按照“因地制宜,方便群众,疏堵结合”的总体要求,贡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经过合理规划,决定在县城区内设置1处临时年货市场,位置在贡嘎县县城锦绣夜市院内,切实保障和满足广大居民群众年货购买需求,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稳定、繁荣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设置位置
拟定贡嘎县夜市区域,位于贡嘎县349国道与德吉路交叉口西北60米(长沙宾馆对面),各摊位免费开放。
二、时间期限
2025年2月5日至2月28日(24天)。每日9:00-20:00。
摊位抽签时间定于2025年2月5日上午10点开始。
三、经营范围
仅限于年货物品的销售,例如:干果、炒货、生活用品、花束等年货。
四、经营要求
(一)申请的摊位必须本人登记,本人经营,严禁将摊位倒卖、转让谋取利益;
(二)各摊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位置规范摆摊,不得超区域、超时限经营;
(三)严禁侵占通道摆摊,使用高音喇叭扰民,损坏公共设施,生明火,乱接电;
(四)各摊点保证摊位周边卫生干净整洁,自觉将垃圾投入垃圾箱内,对违反或不服从管理的经营户,依法进行处罚或取缔;
(五)禁止经营销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如有上述行为,经劝导仍不整改的取消其经营资格;
(六)除设置的临时摊点外,县城其他路段严禁摆摊设点、流动经营和尾随兜售。如有违反将依法查处。
(七)自觉服从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管理。
(八)如遇突发事件等不可抗拒因素需要,将立即停止临时年货市场的开办,各经营户应无条件随时配合调整经营时间或关闭。
具体负责人:格桑扎西,电话18089035554
请广大居民和经营者相互转告,积极支持配合,共同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藏历新年。
特此通告!
贡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