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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邢台市康平路龙泉大街交叉口,一辆小型汽车闯黄灯通过路口时,与一辆闯红灯通过路口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路口视频画面显示,黄灯亮起时,小型汽车并未越过停止线,本应停车等待的驾驶人,选择闯黄灯;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从机动车道行驶至路口时,红灯倒计时还有3秒,本应停车等待的他却选择闯红灯。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虽然佩戴了头盔但未系卡扣,被撞瞬间头盔飞出,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头部直接撞击地面受伤。
经认定,小型汽车驾驶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承担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来源:宁晋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