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点击上方"宁晋生活网"↑免费订阅本地生活信
宁晋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2024〕第2号
凤凰镇孙家庄村、宁北街道果村及有关农户:
宁晋县2023年第22批次建设用地(居住用地建设项目)于2023年12月29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3〕1682号文件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建设用地1.374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3〕1682号
(三)批准时间:2023年12月29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征收凤凰镇孙家庄村集体建设用地1.3171公顷;宁北街道果村集体建设用地0.057公顷,共计1.3741公顷。
(二)范围:征收和平大街以南、石坊路以东。
(三)用途:居住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8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宁晋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1日
来源:宁晋县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