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三分局
发布警情通报
2025年1月30日17时31分许,李某驾驶电动川QE2XX49号德玛牌电动两轮车不顾收费员劝阻,经G93成渝环线高速公路江安收费站强行驶入高速逆向行驶。17时50分许,刘某驾驶川Q1XXBY号小型普通轿车沿G93成渝环线高速泸州至宜宾方向行驶至621公里路段处时,因避让李某驾驶的逆向行驶电动两轮车,所驾车辆与道路隔离设施发生碰撞,造成川Q1XXBY号小型普通轿车受损、刘某轻微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目前,李某已被公安交管部门挡获,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警方提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平平安安过节。
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三分局
2025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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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高速交警三支队
编辑:李竣豪
责编:刘扬
主编:王海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