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初
治安大队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
某物业公司在兴国县两个小区
开展物业和保安服务
但一直没有按照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要求
到公安机关备案
发现该违法行为后
治安大队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
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
到整改期限后
该公司仍然未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近日
治安大队针对该违法行为
开展全面调查取证
在法制大队的精心指导下
兴国公安对该公司作出
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
兴国公安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
目标导向、结果导向
优化完善保安服务行业监督管理责任措施
始终保持严管严查严控态势
推动社会治安管控工作向纵深发展
来源:兴国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