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买卖,获刑!

政务   2024-10-10 17:29   黑龙江  

喜欢宠物的人很多

可是有些动物却不能

当成宠物私自饲养

这不,有人喜爱球蟒

不但专门租了一间房屋用于饲养

还将自己繁殖的球蟒进行售卖

殊不知

球蟒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物种

他的行为已触犯法律

……



陈某是一位爬虫爱好者,从小就喜欢各种蛇、龟、蜥蜴等动物,为了能够饲养自己喜爱的爬虫,还专门租了一间房屋。在这个房屋里,陈某共饲养了54条球蟒,最长一条已被饲养了14年。


陈某的一位熟人任某得知其饲养球蟒后,便找到陈某,询问其是否能够出售。陈某表示同意,就这样,陈某陆续向其出售球蟒8条,共计获利19900元。



8月30日,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庭审中,陈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经审理,法院查明,2022年7月至8月,被告人陈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多次向任某(已判决)出售球蟒,共计8条,并通过快递邮寄给任某。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非法出售、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  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仇爽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环境中重要一环,球蟒是我国二级重点保护物种,出售、收购球蟒都有可能对生态链造成一定的损害,也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因此我们要拒绝以爱之名,共同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态环境,创造美好家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新闻夜航》、牡丹江中院

编辑:刘书平、张尚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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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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