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活动
补贴标准、补贴范围、申报流程如何?
一起来看看↓↓
实施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补贴申请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
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也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完成。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不予办理补贴。
个人消费者。
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
※本活动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是指发动机排量≤2.0升,燃料种类为汽油、柴油或其他燃料类型的乘用车。
新能源乘用车是指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
※报废车辆与新购车辆的车主必须为同一个人。其所报废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需要在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自8月15日起,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个人身份信息等有关材料,如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并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河池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