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减轻困难毕业生求职资金压力,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现就做好学院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放对象
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下列任一条件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
(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四)残疾高校毕业生;
(五)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符合多项条件的学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领。此前已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无论本市或外地)的均不再予以补贴。
申领发放程序
(一)申请受理阶段。
10月18日至10月30日,符合条件的2025届毕业生应向所在系提出补贴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天津市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障卡(需激活金融服务功能)复印件及以下证明材料: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包括申请人)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低保金发放情况证明材料;
2.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证明材料;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证明材料;
4.残疾高校毕业生,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在校期间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6.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特困人员证明材料及近三个月特困供养人员供养金发放情况证明材料。
(二)审核公示阶段。
经各系对学生申报材料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登录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https://job.hrss.tj.gov.cn/template/pc/index.html#/index)提出补贴申请。后经学院就业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补贴拨付阶段。
学院就业工作办公室将公示无异议的汇总报送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核实无误后,报请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到高校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补贴由市人社局统一发放至学生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中,任何部门不会以银行制卡等名义向学生收集个人相关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就业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