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纵深推进“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的实施意见》(赣农字〔2020〕50号)有关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度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大专生学员报考工作通知如下。
培养模式和招生计划
“工程”大专学员纳入全省高职招生计划管理,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实行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基本学制三年。承担培养任务的高职院校免收学员在学习期间的学费、书费、住宿费。学员在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和交通费等个人自理。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全省计划招收“工程”大专生学员4000人,各地各院校招生计划详见下表。实行个人自愿报名、各地择优推荐,“工程”大专生学员作为专项计划单列,符合资格考生参加全省文化统考及本人所报高校组织的2025年高职单招技能考试后,由4所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2024年度各设区市报名计划分配表
设区市 | 计划数(人) |
南昌市 | 348 |
九江市 | 552 |
景德镇市 | 144 |
萍乡市 | 168 |
新余市 | 84 |
鹰潭市 | 120 |
赣州市 | 960 |
宜春市 | 708 |
上饶市 | 720 |
吉安市 | 552 |
抚州市 | 444 |
全省合计 | 4800 |
注:此表报名计划数按招生名额数1:1.2下达。
招生学校 | 计划数(人) |
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 1300 |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 800 |
赣州职业技术学院 | 1000 |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 900 |
全省合计 | 4000 |
招生对象
主要招收培养村“两委”班子成员(后备干部)、高素质农民(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育学员、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培训学员、退捕转岗渔民(一二代)、赣鄱乡村好青年、正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及乡村治理的各类经营主体等6类人员。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江西省户籍;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完成普通高考报名
1
2025年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时间为准)。
2
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相关要求及程序具体见《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或咨询当地教育考试中心。
“工程”大专生报名登记和身份审核
报考“工程”大专生的对象在完成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后,还须进行“工程”大专生网上报名登记和身份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和简化程序、方便群众的原则组织报名和身份审核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完成审核工作后,设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复审,由省农业农村厅将符合身份条件的对象信息传至省教育考试院报考信息系统,再纳入全省高职招生计划工作。具体报名审核工作按以下要求和程序办理:
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9:00至2024年11月30日17:00,逾期不补报。报名对象网上报名方法:登录个人微信,点击上端搜索图标,输入“江西农业农村”,点击关注“江西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进入页面后,点击页面下端“‘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专生报名”,点击“在线报名”逐项填报。
微信搜索“江西农业农村”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江西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
点击底部按钮“微发布”-“学员报名”即可
报名截止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相关的录入信息和身份佐证材料(其中村“两委”班子成员和退捕转岗渔民由所在村委会开具证明,赣鄱乡村好青年由乡镇及以上政府或团委部门开具证明,高素质农民培育学员与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学员由培训机构颁发结业证书,农业各类经营主体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定),并于2024年12月10日前在软件工作平台上集中完成资格审核。
专项报考及录取
1
完成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和“工程”大专生网上报名登记并通过身份审核的报考对象,于2025年3月7-9日(以教育厅正式公布的时间为准)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en)“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报高校及专业志愿。
2
按时参加本人所报高校组织的2025年高职单招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考试方式由各招生院校另行通知。
3
考生可及时关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上发布《江西省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或咨询报考高校了解相关信息。
4
“工程”大专生学员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正式录取的学员名单将在本校网站公布,并寄发本校印制的录取通知书。
有关要求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好宣传发动工作;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资格审核工作,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要求落实到位。各级教育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职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认真做好现场报名确认和教学管理工作。各培养院校要广泛宣传动员,科学制定考试招生办法,提供必要便利条件,鼓励更多高素质农民群体报考。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招考办(教育考试院)要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把好审核关口,确保报名对象符合要求。新生入学前,各培养院校将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告公示,如遇到群众举报不符合招生对象范围并经查实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各级农业农村、教育部门要强化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等,大力宣传“工程”大专生招生和农业农村人才优惠使用培养政策,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联系人
省农业农村厅科学技术处:0791-88510469;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0791-86765153;
市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工作专班:0793-8300912;
供稿:陈 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