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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驾”莫再驾,再驾必严惩
问:什么是“失驾”?
答:“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醉驾、驾照过期、逾期未检验、满12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通俗来讲,就是失去有效驾驶资格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驾驶证一旦被暂扣、注销或吊销,在未重新获得驾驶证前是不能开车上路的,下面巴宜交警就对近期查处的一批驾驶证逾期未检验、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案例进行曝光!
违法嫌疑人:洛某
身份证号码:540102********2536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9日10时许
违法地点:国道318线巴宜区段4161KM
违法行为: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
处理结果: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违法嫌疑人:李某
身份证号码:510128********5836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19日10时许
违法地点:国道318线巴宜区段4161KM
违法行为: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
处理结果: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违法嫌疑人:刘某
身份证号码:510902********3837
违法时间:2024年11月20日10时许
违法地点:国道318线巴宜区段4161KM
违法行为:驾驶证吊逾期驾驶机动车
驾驶逾期未检验车辆上路行驶
处理结果:合并处以行政罚款1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必须吊销类
1.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6.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7.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8.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构成犯罪的;
9.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机动车驾驶证应当暂扣或者吊销,无正当理由未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
10.对符合暂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后驾驶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
11.教练员饮酒后进行随车实操教学的,情节严重的(醉酒或发生事故致人受伤等情形的)(本条仅适用于湖南省、上海市)
可以吊销类
1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注销的人驾驶的;
1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14.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注:有上述14类情形,驾驶证被吊销后,至少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有第8种情形的终身不得申领;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五年内不得申领;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内不得申领;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两年内不得申领。
巴宜公安交警提示
驾驶人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如果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拒绝赔付;如果发生致人重伤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将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无证驾驶不仅是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并且严重威胁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害人害己,请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切不可心存侥幸!
交通安全,人人有责
来源:交通管理大队
校对:马志铎
编辑:李文婷
审核:邢兴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