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联邦政府正在提议修改与航班延误和取消相关的规定,以加强乘客权益保护。正在提议的这项新规要求航空公司在航班中断时对乘客履行更多责任——提供更多的补偿和服务,即便延误或取消是由于航空公司无法控制的“特殊情况”所导致。
根据加拿大运输局(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在周六(12 月 21 日)宣布的《航空旅客保护条例》(Air Passenger Protection Regulations)修正案,如果航班延误至少 2 小时,航空公司需为乘客提供餐食,并在必要时提供过夜住宿。
此外,如果航班取消、延误至少 3 小时,或者乘客被迫下机,乘客选择退款而非重新预订航班时,航空公司必须在 15 天内完成退款,而现行规定是 30 天。这一变化旨在与美国和欧盟的规定更好接轨。
加拿大联邦政府表示,所谓“特殊情况”包括安全威胁、机场临时关闭、鸟击、天气原因或飞机损坏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因素。
自去年自由党政府通过一项立法以加强对乘客权益的保护后,加拿大运输局一直致力于修改与《加拿大交通法案》(Canada Transportation Act)相关的规定。
此前,加拿大的《航空旅客权益宪章》(Air Passenger Rights Charter)将航班中断分为三类:航空公司可控因素引发的中断、航空公司可控但出于安全原因的中断,以及航空公司无法控制的中断。只有第一类情况乘客可以获得赔偿。
然而,加拿大运输局表示,这种分类系统过于复杂,导致航空公司和乘客对赔偿要求的解释存在差异,尤其是在航班中断原因不明确或赔偿请求被拒绝时。自 2019 年以来,该机构已收到超过 15 万起与航空旅行相关的投诉,其中许多尚未解决。
交通部长阿尼塔·阿南德(Anita Anand)表示,拟议的修正案旨在简化规则,让乘客和航空公司双方都更容易理解。
“这些修正案消除了‘灰色地带’,明确了乘客应获赔偿的情况,从而确保赔偿请求能够更快解决,”她在声明中说道。“我们将努力在保护乘客权益和促进航空业竞争之间找到适当的平衡。”
修正案的关键点
根据修正案,即使在“特殊情况”下,航空公司也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如果航班取消或乘客被迫下机,航空公司需重新安排乘客乘坐下一班可用航班,或合作航空公司的航班。
如果乘客因早前航班中断而错过衔接航班,航空公司必须协助重新预订。
航空公司仍需为受航班延误影响的乘客提供基本服务,例如餐食和住宿。
此外,修正案提出航空公司违反规定时最高可被罚款 250,000 加元。这一罚款额度较现行标准增加了 10 倍。
乘客权益的进一步保护
新规旨在更加清晰地界定航空公司的责任,避免因解释不一致而引发争议。对于乘客来说,这意味着延误或取消航班时能够更快获得赔偿或解决方案。
运输局预计,这些变化将在实施后的 10 年内为航空公司增加约 5.12 亿加元的成本,相当于每次乘客飞行增加 99 加分的成本。
目前,这些提案正在接受为期 75 天的公众反馈。
新闻来源:
https://globalnews.ca/news/10930465/flight-disruption-compensation-cana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