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仲裁案件入口关 守护群众合法权益

政务   2024-10-15 11:23   吉林  

民商事仲裁是我国社会治理体系中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案件受理是仲裁程序启动的前提。通化市仲裁服务中心高度重视仲裁案件受理工作,通过学习研讨提升立案审查能力,通过双人审查机制保证案件受理质量,把好仲裁案件的第一道关口。



学习研讨 提升立案审查能力


立足能力提升,建立周例会学习制度,以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工作研讨为固定内容,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学出坚定清醒、学出使命担当,树牢仲裁为民意识。坚持每周学习仲裁法律制度、合同法律规范,培养专业精神、优化专业能力,提升受理案件审查水平;坚持每周工作研讨、交流工作体会,研究探讨复杂疑难的仲裁案件,克服本领恐慌,保证复杂疑难案件受理审查定性准确。



建章立制 保证案件受理质量


围绕规范程序,制定《受理案件基本程序规定》,规范仲裁秘书对申请条件、仲裁条款效力、材料是否完备等方面的审查要求。建立双人审查机制,对拟受理的案件,由两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仲裁秘书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仲裁协议约定是否明确、是否存在协议无效的情形、当事人主体信息是否准确、代理人权限是否明确具体、仲裁费用计算是否准确等事项,确保仲裁案件受理质量。


总结经验 依法判断协议效力


聚焦准确适用法律,通过实践中对仲裁协议条款认真研判,归纳“三看法”判断仲裁协议效力。一看双方合意,审慎识别合同相对方是否具有将纠纷提交仲裁解决的合意,维护当事人自愿原则;二看仲裁事项,劳动争议、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有关身份关系的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可仲裁;三看机构选择,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理,有效的仲裁协议要求对仲裁机构的选择明确具体。通过“三看法”审查,提升仲裁秘书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水平,保障仲裁裁决的可执行性。



来源:通化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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