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司法局“三项措施” 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政务   2024-09-30 11:15   吉林  

“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通化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扩大法治文化覆盖面的有效载体,通过建设法治公园(广场)、培育法治文化示范基地等形式,切实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增强了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


因地制宜,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实体阵地”


通化市先后建成丽景法治文化公园、佟佳江法治文化广场、平安桥法治宣传长廊等一批法治文化阵地,让群众在娱乐休闲过程中学到法律知识,自觉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同时,在农村、社区建成法治宣传“小广播”、法治文化“小书屋”、学法用法“小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386个。目前,通化市有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1个,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1个。


互动融合,打造法治文化建设“融媒体阵地”


借助“报、台、网、微、端、屏”平台优势,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通化日报开设“律师支招”法治专栏,定期刊发典型案例,以案普法。在通化广播电视台开办《与法同行》节目,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等走进直播间,宣讲法律知识,解答群众咨询,目前节目已播出760余期。利用“通化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贴近生活,打造法治文化建设“移动阵地”


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活动,组织普法讲师团、法治副校长、法律服务工作者、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宣传法律政策、调解矛盾纠纷,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法治宣传更加接地气、有温度、润民心。


来源:通化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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