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食品生产企业请注意
新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24)
将于2025年2月8日实施
其 “八大变化”关键要点
请各企业对照检查并及时调整
主动自查产品配方
生产工艺以及包装标识等
对不符合新标准的要调整规范
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纳入关键控制点严格管控
确保出厂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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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1
食品添加剂定义
在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中新增营养强化剂内容,并明确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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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2
删除部分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
删除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2,4-二氯苯氧乙酸、海萝胶、偶氮甲酰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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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3
调整部分产品
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
1
罐头产品中不得再使用防腐剂,主要涉及ε-聚赖氨酸盐酸盐、乳酸链球菌素、山梨酸及其钾盐、稳定态二氧化氯食品添加剂。
2
删除食醋中冰乙酸、果蔬汁浆中纳他霉素、蒸馏酒中β-胡萝卜素和双乙酰酒石酸单双甘油酯、凉果类和话梅类中滑石粉等的使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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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4
防腐剂脱氢乙酸
及其钠盐的使用被严格限制
1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多种食品中被禁止使用,包括黄油、浓缩黄油、淀粉制品、面包、糕点以及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预制肉制品、肉罐头、果蔬汁(浆)等食品中均不得使用脱氢乙酸作为防腐剂。
2
腌渍蔬菜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最大使用量由1.0g/kg变为0.3g/kg(以脱氢乙酸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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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5
甜味剂共同使用时的
总量控制
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同时使用甜味剂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和阿斯巴甜,或同时使用甜味剂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乙酰磺胺酸和安赛蜜时,混合使用时最大使用量不能超过标准规定的阿斯巴甜或安赛蜜的最大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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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6
食品加工助剂使用的变化
1
限定过氧化氢的使用范围为淀粉糖加工工艺、淀粉加工工艺、油脂加工工艺、海藻加工工艺、胶原蛋白肠衣加工工艺、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的加工工艺。
2
β-环状糊精不得在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的加工工艺中使用。
3
1,2-二氯乙烷、矿物油、磷酸铵、抗坏血酸、抗坏血酸钠等加工助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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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7
部分食品类别有变化
增加其它淀粉制品(如凉粉等)、粮食制品、肉丸类等;删除配制酱油、配制食醋、配制酱等部分食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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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8
查阅更便捷
修改附录A中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查询方式,将原标准中表A.3的内容体现在表A.1和表A.2中,原表A.2合并入表A.1。
希望全省食品生产企业
深入学习理解
优化配方与研发创新
升级生产工艺
建立合规管理与风险预警机制
确保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新标准
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提升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
守护消费者的饮食健康
统筹|旭 审核|ecx扬 责编|无愚 小编|Thur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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