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00名,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当前,单位临床及医技科室专业人才较为短缺,为进一步提高医院诊疗水平及教学科研水平,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拟选聘一批优秀博士人才。
因单位位于张承地区,地域优势不足,经济条件落后,工作环境艰苦,对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吸引力不强,拟选聘一批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因急需一批既有病理专业知识、眼科专业知识、儿科学专业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拟选聘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专业、儿科学专业、眼科学专业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硕士毕业生。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官网(www.hbbfyfy.com)发布招聘信息。
1.邮箱报名。报名人员同时填写《报名表》(附件2)与《信息表》(附件3),将两张表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bfyfyzp@163.com。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6日17:00。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所有应聘人员邮件主题须以“岗位代码+姓名+出生年月+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的方式命名,例:“007+张三+1995.01+硕士研究生+外科学”。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选聘资格。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我单位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随后电话通知初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医院组织的资格复审、测评、考核。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报名表》(粘贴近期小二寸白底免冠近照)、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自高中以来所有毕业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证书,自行打印学信网学籍证明)、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自大学以来所有学位证书)、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考核内容:由医院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以投票的方式决定是否录用,得票数需达到测评考核组成员2/3及以上票数。
依据得票数从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人选得票数相同的,进行再次投票,直至选出拟招聘人选,随后在我院官网公示选聘岗位及入围人员基本信息。
体检工作由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组织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官网(www.hbbfyf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3-8043657,0313-8043516(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3-8046970(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纪检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本方案由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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