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容城县面向全国部分高校2024年毕业生公开选聘事业编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容城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公共服务能力跃升新水平,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将雄安新区容城县面向全国部分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选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真正把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容城县教师队伍中。
本次选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共30名。选聘岗位、选聘人数、岗位要求等详情见《雄安新区容城县面向全国部分高校2024年毕业生选聘事业编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一)选聘范围
全国“双一流”高校和26所省属重点师范院校(附件2)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本科及以上学历2024年毕业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免费师范生或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二)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8年7月1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7月1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应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
3.具有适应岗位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
4.学历、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一致或相近;
5.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尚未取得普通话证书的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7.在校期间必修课成绩无补考记录;
8.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本次选聘工作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网上缴费。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s://bdyw2024rcxp01.ibaoming.net/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9日9:00至7月25日17:00。
缴费时间:2024年7月19日9:00至7月26日10:00。
报名基本程序: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做到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2.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7月27日17:00后在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二)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7月30日9:00-11:00。具体地点、场次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合并一张试卷,满分100分。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120分钟。
(3)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一轮面试人选(达不到1:10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第一轮面试。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4)7月31日前,考生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下一环节。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2.第一轮面试
2024年8月2日9:00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打印《第一轮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间:2024年8月3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第一轮面试通知单》。
面试规则:采用半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考生按照科目学段分别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每个科目根据面试考生人数合理安排场次。每个考生面试时限为5分钟,重点考查考生的仪表举止、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职位匹配度。
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确定并公布进入第二轮面试人选:根据录用计划和第一轮面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5: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比例内末尾成绩并列的都进入第二轮面试(第一轮面试成绩仅作为是否进入下一环节依据,不纳入总成绩计算)。第一轮面试结束后,成绩统一公布。
3.第二轮面试
2024年8月6日9:00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打印《第二轮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间:2024年8月10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第二轮面试通知单》。
面试方式:采取试讲和教育教学知识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课题临时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为1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10分钟,知识问答不超5分钟。
考生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面试的同组同场次。因选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第一轮面试成绩,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选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
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按照“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所评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二轮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
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选聘计划和第二轮面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①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②中共党员;③年龄较小者。
查询考试结果及体检安排:第二轮面试结束后,考生及时上网查询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并按要求做好体检准备。
(三)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报名网站通知。
体检工作统一时间、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并按选聘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考核由教育部门组织。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对考核不合格、主动放弃考核的考生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按选聘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四)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容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和公示。公示结束后,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程序报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审批。
经审批后,聘用人员要按照程序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对无故不报到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用人单位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应聘事业编制岗位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纳入编制管理。所有聘用人员全部纳入容城县全额事业编制,享受我县公办教师待遇。聘用人员户籍迁移按照新区相关政策执行。
(二)落实补贴待遇。
全国“双一流”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5年内同时享受以下待遇:
1.租房补助。每人每月1000元。
2.工作和生活补助。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
其他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按照雄安新区人才发展服务中心有关政策执行。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报名和考试期间请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及信息被恶意篡改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此次选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核、签约备案、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三)请考生随时关注容城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报名网站,如有时间等信息调整,将在网站提前发布公告,同时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咨询电话:
教育部门:0312—5556809
人社部门:0312—5600304
监督举报电话:0312—5605025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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