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滑县五部门联合发布公告!

政务   2024-12-12 17:52   河南  

关于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领域“三黑”的

公  告

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以来,瓶装液化气“黑气贩、黑气瓶、黑窝点”问题突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严厉打击“三黑”(“黑气贩”“黑气瓶”“黑窝点”),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我县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领域“三黑”专项行动。望广大群众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三黑”,从合法合规的燃气企业处购买燃气。如发现下列涉嫌“三黑”的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一、“黑气贩”

“黑气贩”是指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非法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个人。包括:

1.以个人名义或挂靠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方式,采购瓶装液化石油气批发或直接售卖给燃气用户的;

2.未取得瓶装燃气送气工考核合格证书或配送非法充装气瓶的;

3.未经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同意,使用个人收款码、个人账号等向用户收费的,或收取现金不开具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正规销售票据的;

4.存在倒灌、分装或非法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为的;

5.超出燃气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区域销售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为的。

二、“黑气瓶”

“黑气瓶”是指无充装追溯信息或未经检验、超出检验周期、超过设计使用年限、违规翻新及其他不符合《液化石油气钢瓶》(GB5842-2023)要求的液化石油气瓶。包括:

1.瓶身无标识、标识无法辨认或伪造标识;

2.不具有唯一性和可追溯性的气瓶序列号;

3.瓶身无充装、配送等可追溯信息的二维码(条形码),或者扫描二维码(条形码)制造、检验、充装、配送等关键信息显示不全,或者伪造可追溯信息;

4.气瓶未按期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以及超过设计使用年限。

三、“黑窝点”

“黑窝点”是指存在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销售液化石油气等行为的场所。包括:

1.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或气瓶充装许可证,以及许可证超期的液化石油气厂站;

2.在住宅、车库、地下室(偏房)以及其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等场所,进行气瓶储存、倒灌、分装及销售;

3.利用机动车辆倒灌、分装液化石油气的。

举报电话:

县公安局110          
县市场监管局12315            
县交通运输局12328

县住建局8135769      
县城管局8151110

滑县公安局
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滑县交通运输局

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滑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12月11日

来源:云上滑州


统稿:马旭旭    校审:齐红涛    审核:孙战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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