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制定出台《十条措施》
促进政策落实 减轻基层负担 提高工作效率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关于促进政策落实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的十条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进一步激励全省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更好为基层减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特制定出台《十条措施》。
《通知》指出,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确定今年为“政策落实年”,省“两会”确定今年为“基层减负年”,目的是持续推动大抓落实活动长效化、常态化,进一步转变作风、狠抓落实、提高效率。制定出台《十条措施》,对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进一步激励全省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更好为基层减负,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十条措施》,使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促进政策落实、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的工作措施要求,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十条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要加强对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
《十条措施》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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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进一步激励全省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更好为基层减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特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在省委领导下,建立省级层面抓政策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十条措施》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由省委办公厅牵头,省纪委监委机关、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改革办、省直机关工委等部门参加,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党委办公厅(室)负责协调推进落实。
监制| 白林娟
责编| 岩 子
来源| 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