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官卖官、搞权色交易,谢商成被决定逮捕
谢商成 资料图
谢商成出生于1964年4月,湖南邵阳市洞口县人。他曾在怀化下属多个县市任职,担任过怀化会同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常务副县长,靖州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洪江市委副书记,溆浦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2021年任怀化市政协副主席。
正义网记者10月1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湖南省怀化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谢商成(副厅级)涉嫌受贿、行贿、滥用职权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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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对谢商成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4月14日消息,湖南省怀化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印宇鹰和怀化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谢商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被查当周的周一,4月8日,谢商成还出席了怀化市政协六届十九次常委会会议。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9月14日消息,谢商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通报,经查,谢商成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漠视党纪国法,私欲膨胀,擅权妄为。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买官卖官;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搞权色交易;以权谋私,大肆插手建设工程项目;大搞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贿赂;为谋求职务晋升,送给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谢商成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谢商成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来源:正义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