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税收优惠新政来啦!附淮阴区购房补贴→

文摘   2024-11-17 20:01   湖北  

自2024年12月1日起

实施住房交易税新政

具体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NEWS
住房交易税新政


01
契税方面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②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02
增值税方面


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


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03
执行时间


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同时废止。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


原文链接:

https://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411/t20241113_3947450.htm


NEWS
淮阴区购房补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暂行)》(淮房稳办〔2024〕2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4年购房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注:本通知所称新建商品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我区开发建设、面向市场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拆迁安置房项目、公寓、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


01
补贴标准


2024年6月6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完成网签的新建商品住房,符合下列相关条件的,给购房人发放相应补贴。

  • 1、多孩家庭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给予合同价2%的购房补贴,多孩家庭在购房时至少有一名子女未满18周岁,且购房人仅限于父母或未成年子女;

  • 2、军属家庭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给予合同价2%的购房补贴,购房者仅限于现役(退役)军人本人及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

  • 3、在同一小区内购买总面积超过180平方米新建商品住房(一套或多套)用于爱老护老(父亲、母亲)的购房人给予合同价2%的购房补贴,购买多套者必须为同一购房人,购房人或其配偶有一方父亲或母亲年满60周歹;

  • 4、一次性在一个小区团购5套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给予合同价2%的购房补贴,团购者必须为同一企业(社会团体、个人);

  • 5、对实施“以旧换新”的业主,在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以旧换新”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基础上,再给予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所缴契税100%的购房补贴,此项补贴需在旧房过户手续完成后办理。

注:以上补贴互不叠加,不重复享受。当月受理件原则上在次月底前完成审核(均需扣除购房人补充材料的时间),终审办结后三个月内完成补贴发放。


02
申请材料

01
多孩家庭申请购房补贴

1.购房补贴申请表

2.购房人身份证明

3.婚姻关系证明

4.商品房买卖合同

5.购房发票

6.银行账户及开户行信息

7.多孩家庭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明、户籍档案等)

8.其他必要材料

02
军属家庭申请购房补贴

1.购房补贴申请表

2.购房人身份证明

3.婚姻关系证明

4.商品房买卖合同

5.购房发票

6.银行账户及开户行信息

7.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退伍证等)

8.军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明、户籍档案等)

9.其他必要材料

03
爱老护老购买住房申请购房补贴

1.购房补贴申请表

2.购房人身份证明

3.婚姻关系证明

4.商品房买卖合同

5.购房发票

6.银行账户及开户行信息

7.老年人身份证明

8.赡养关系证明(户口簿、户籍档案等)

9.其他必要材料

04
团购住房申请购房补贴

1.购房补贴申请表

2.购房人身份证明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购房发票

5.银行账户及开户行信息

6.同一企业或社会团体的社保证明及其他必要材料

05
“以旧换新”申请购房补贴

1.购房补贴申请表

2.购房人身份证明

3.旧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及不动产登记

4.新房买卖合同

5.购房发票

6.契税完税凭证

7.银行账户及开户行信息

8.“以旧换新”协议(代售换新的提供购房人与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签订的三方协议收购换新的提供旧房置换委托销售(收购)协议)

9.其他必要材料


03
什么情况下不予发放


  • 2024年6月6日(含)以后退房后再次网的商品房;

  • 房票购房已享受房票使用金额10%奖励;

  • 其它不予发放购房补贴的。


04
申请时间


购房补贴申请材料受理时间截至2025年2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购房人自行放弃。

05
申报地点

补贴初审材料申报地点为

淮阴区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44号)

电话:0517-84996566(住建局)

0517-80321370(住建局窗口)


06
注意事项


  • 符合本通知购房补贴政策的申请人须为购房人,有多个购房人的,确定其中之一为申请人。

  • 涉及到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的商品房退房、调房的,须在退回购房补贴后,购房人方可至住建部门办理退房、调房手续。

  • 任何开发企业和购房人不得弄虚作假,骗取或重复享受购房补贴,一经发现,将追缴补贴,限制购房人享受购房补贴政策。将取消开发企业其开发项目购房补贴享受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通知执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最终解释权归淮阴区住建局所有。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啦

希望对小伙伴们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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