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雪已经出院,当时让我感动的那个男人也应该出场了

民生   2025-01-11 20:44   辽宁  

来自江西的官方微博说:李某雪出院了。

官方的通报很长,我拜读了多次,为江西方面所做的工作而感动,也深深地体会到了什么叫不容易。

李某雪出院,应了李父和网络上许多人的心愿,但并没有完全平息舆论上的声音。

看了官方的通报内容,我觉得那孩子其实很可怜,大学毕业了没找到工作,母亲去世后性情发生了变化,至今33岁的她还是孤独一人,得了一种精神方面的疾病。

李某雪精神疾病体现在方方面面。

她有事儿没事儿就打电话报警,这些年报警34次,她总是感觉别人迫害自己,其实是别人惹不起她。她闲着没事儿就扰民,扰民办法也多种多样,比如,音响扰民、堵邻居锁眼、震楼器扰民、故意泼污水等等,害得4户邻居被迫搬到别的地方去了。

她还盗窃,因为这个她被拘留了5天。

她经常扬言自杀,据官方的说法是有过4次扬言自杀。

她从小就莫名其妙地怕扫把。她去了KTV唱歌,说服务生扫把刮了她,报警后警方从视频中看扫把根本就没有碰着她。因为这事儿,她接触了协助警方办理此案的辅警赖某,说赖某猥亵了自己,可警方调看了她和赖某接触时的视频和短信、聊天记录、在房间中两人的聊天录音,根本就不存在这种事儿。

2022年4月22日凌晨,在李某雪第四次扬言自杀的情况下,出于对她本人和周围群众的人身安全考虑,警方把她送进省精神病院。医生诊断其患有“强迫性障碍和人格障碍”,而她父亲不接电话,她舅舅接电话了,明确表示“管不了”,民警经过请示派出所领导,在家属一栏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在治疗期间,她和工作人员和病友吵架,扬言要杀掉对方。

李某雪有自己的抖音账号,去年3月,她在账号上侮辱湖南网民罗某某,人家报警。派出所做了调解,李某雪做了道歉并表示悔改。

可不久,她仍然在网络侮辱湖南网民罗某某,人家再次报警。

派出所传唤她,她要求派出所和社区找一个权威机构对自己做出精神鉴定。

去年12月3日,北京安定医院受到委托来到江西对李某雪进行鉴定,随后回到北京。

在等候李某雪的鉴定结果时,李某雪也没闲着,她在网络上和很多人交流,口齿伶俐,侃侃而谈,看不出精神病的征兆,这让许多人产生了误解,认为她根本没病。

随后,在家中的她突然没了声音,许多人以为他被公安抓走。社区的工作人员没有忘记她,每天给她送牛奶、饼干等食品和被子等物品。看她的父亲从不过问她,连续5天打电话要求其尽父亲的责任,李父才给她打了电话。

12月19日,李某雪在和社区干部的通话中,扬言要从6楼跳下去,捅死社区干部和楼道保洁员。社区查看了一下她的家,发现给她送去的食品,根本就没动,联想邻居反映她经常用一把开刃的镰刀威胁邻居,就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警方来人了,但对她下一步需要有医院鉴定。

李某雪还有从高空扔东西砸伤儿童、用电动车头盔砸人的极端行为先例,12月22日,街道和相关部门研究决定,把她送往江西省荣军优抚医院就诊。

医院诊断是:李某雪患有强迫性障碍,特定恐怖障碍,属于严重精神障碍,危险性3级。

李某雪和其父亲不同意在医院治疗,今年1月6日,其父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回家。医院对风险和求治方法做出了告知,1月10日让其将李某雪接走。

这事儿其实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

网友对把李某雪送进精神病院治疗有疑问,因为看她在网络上说话“很通透”,还伶牙俐齿。

精神病人,有时能看出,有时看不出。在某一个场所,她呈现的状态是有病,脱离了这场所,就显示出没病;和说得来的人在一起没病,和说不来的人就是有病。

官方的通报说她有34次报警,我们都是现实生活中的人,正常的人谁报警过34次?而她报警的那些事情,都是鸡毛蒜皮,没个正经事儿。

我们再从法律的角度探讨一下,公安机关和街道社区将其送往精神病医院和诊治是否合法。

官方通报让我们得知李某雪有“有伤害自身的危险”,也有“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其“高空扔东西砸伤儿童、用电动车头盔砸人”,扬言自杀和“捅死社区干部和楼道保洁员”就是这种情况的表现。

首先,我们看看公安机关和社区将其送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我国《精神病卫生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

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李某雪多次扬言自杀,并有多次伤害他人的行为。可见,无论是社区,还是派出所,将李某雪送往医院诊断是依法行为。

其次,公安机关和社区将其送医院住院治疗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我国《精神病卫生法》第三十条规定, 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  

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就诊者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实施住院治疗:  

  (一)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  

  (二)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  

第三十一条规定, 精神障碍患者有本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一项情形的,经其监护人同意,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监护人不同意的,医疗机构不得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监护人应当对在家居住的患者做好看护管理。

我们分析一下这个三十一条,这个条款明确了如果病人“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的”,监护人不同意,医疗机构不得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

李某雪的行为不仅包括“已经发生伤害自身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的危险”,也包括“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

那么,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社区是否可以未经监护人同意,将其送医呢?

法律中没说这个事儿。

我的理解是:法律没说,就不能说违法。法有时明说有时不明说,和法无授权不同。

现在的公安机关派出所和街道社区是最基层的机关,几乎承担了所有别人没有承担的责任,尽管有些责任可能不是他们的,但一旦出了问题,他们就脱离不开责任。因此,很多事情,无论工作是否是自己的,只要没人管,他们就会去管。

就拿李某雪来说,他们已经介入了关于她的很多事情,如果不医治好她的病,再惹出人命,问题就大了。

和街道相比,公安派出所的责任更加广泛。有些事儿没有公安的介入根本就没人管,也没人管得了。在2022年4月22日凌晨,李某雪第四次扬言自杀时,警方把她送进省精神病院。在其父不接电话其舅舅明确表示“管不了”,民警经过请示派出所领导,在家属一栏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最后,因工作不严谨,民警和派出所领导还受到纪律处分。

民警和派出所领导工作不严谨,是他们承担了她父亲应该的责任,对治疗李某雪的疾病来说是好事是好心,但他们是执法者,每一个步骤都要按照条条框框去办,只凭借善良的愿望是不行的。

从某个角度来说,我看到了民警和派出所领导的责任心以及他们的爱心,可惜,不一定好心不一定会得到好报。

现在,李某雪已经回家了,希望她的父亲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李某雪还很年轻,早点治疗她的病,早点回到正常的生活,是我们所有人所希望的。

我突然想起一个事儿。

在呼吁江西有关部门不该给李某雪送医的人中,一个人给我的印象特别深刻,他用一则视频信誓旦旦地说爱上了李某雪,责怪官方不该将其送医,并说要打款5万元给她。

我当时看了视频很感动,现在李某雪出院了,那人应该履行自己的诺言,该出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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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尔佳
官场和法律圈有意思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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