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道堆杂物,堆的是私心,谋的是私利,害的是性命,触犯的是法律。楼道作为小区楼房的公共部分兼具出行和消防通道的职能,然而我们却总可以在楼道里看到满是杂物的景象。万一发生了火情,这些杂物会严重影响人员疏散,而且大部分杂物都是极易燃烧的物品,如果火势蔓延到楼道,其燃烧产生的浓烟,势必会给人员的疏散和消防官兵的救援带来更大的阻碍。正因为物业方深知楼道堆积杂物可能造成的后果的严重性,我们才丝毫不放松这方面的管理。
公共楼道堆放杂物,这个问题不仅长期困扰着物业工作人员,同样也困扰着共享公共区域使用权的广大业主,严重影响了邻里关系。有些问题,还是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业主楼道堆杂物可能触犯的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
禁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楼梯通道,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杂物,明显是化共有为私有,也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
楼道堆杂物属于违法行为。小区业主楼道堆杂物,堆的事私心,谋的是私利,害的是性命,触犯的是法律。 小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大家齐努力幸福你我他。
聚金雅园物业服务中心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