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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福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工作地点
执勤队男性勤务辅警4名。具体为:
执勤一队1名男性勤务辅警,工作地点:马尾区对外开放口岸;
执勤二队1名男性勤务辅警,工作地点:连江县可门、黄岐对外开放口岸;
执勤三队1名男性勤务辅警,工作地点:马尾区琅岐、连江县黄岐对外开放口岸;
执勤四队1名男性勤务辅警,工作地点:罗源县对外开放口岸。
二、工作职责
协助执法执勤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工作。主要担负马尾区、罗源县、连江县开放口岸执勤现场引导、值守、服务及口岸港区巡查等工作,有节假日和夜间执勤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辅警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即2006年11月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辅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2.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3.退役军人;
4.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管理模式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管理和指挥,实行5年一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五、薪酬及相关待遇
1.根据辅警层级,月基本工资2350元至3550元,新招聘辅警通过试用期考核后,从七级辅警起算,月基本工资2350元;
2.月绩效工资每月0元至400元(根据平时考核结果确定);
3.享受“五险一金”,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每年度享受年度奖金(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
5.享受工会会员慰问、每年度健康体检、着制式服装及辅警警衔等待遇;
6.提供工作用餐,执勤一队勤务辅警(工作地点:马尾区)、执勤四队勤务辅警(工作地点:罗源县)提供集体宿舍,执勤二队、执勤三队勤务辅警不提供集体宿舍;
7.辅警入职不满一年,因自身原因辞职的,须支付实际发生的执勤工作服费用。
六、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
七、现场资格审查
经初审合格后,将以邮件通知考生在指定时间到福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福州市鼓楼区北环西路68号)开展现场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以下材料:
1.《福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表格须用A4纸单面打印,填写内容须电脑打印,“报名人签名”栏目由报名人员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上网查询并打印本人学历信息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n/,选择在线打印);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3张;
6.符合优先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八、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100分,笔试重点测试应聘者对法律基础知识、基本常识、时事政治以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知悉情况。
(二)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从参加笔试通过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行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九、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人选从综合总分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体能测试内容为:男子
十、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工作岗位特殊性,纹身视为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十一、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福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二、公示及递补
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福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决定是否从综合总分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半年内有效。在考试总成绩有效期内,若出现职位空缺,将从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考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原件除外),由我站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三)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所有。
(四)报名咨询电话:0591-83643409(工作时间)。各环节组织时间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福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