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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区域:吾巴勒四村
吾巴勒四村集体土地
出租项目公告
受吾巴勒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塔城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公开交易一宗集体土地出租项目,现将本次交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内容 | 说明及要求 | ||||
委托方 | 塔城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位置 | 额敏县上户镇吾巴勒四村 | ||||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面积(㎡) | 4746亩 | 流转用途 | 农业种植 | |
流转方式 | 出租 | 流转期限 | 1年 | ||
挂牌价格 | 290元/亩/年 | ||||
交易保证金 | 5万元 | 竞价幅度 | 10元/次 | ||
对意向承租方 资格的要求 | 1、在竞价过程中,报价相同者优先本村农户。 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且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 3、村队不保证供水,承包方自行解决,水资源费,电费,井的接电、变压器审验费、电表整改费等所有开支均由承包方自理,村队不予承担。 4、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种植期间如遇到自然灾害,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5、水资源费按当年水利局集体地水资源政策和规定执行收费。 6、在承包期内,管道、沟渠等安全防范由承包方负责,包括一切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耕地配套设施(包括集体井)在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需承包方自行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合同到期后需完好交由甲方。 7、土地流转期间,如遇有国家实施的相关民生类项目(如:高标准农田灌溉渠建设项目、土地平整、砂石路建设等等),承包人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 8、承包方在合同期内,应积极配合村委会做好各类农业项目实施,按时缴纳水电费,做好田间地头垃圾清理、条田林带管护和残膜回收等。 9、本次发包地的 4746 亩集体地必须4016亩种植小麦,2025 年4月10日前承包方如未按要求完成小麦种植,村委会有权收回土地,重新发包,且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村集体所有。 | ||||
交易保证金支付 | 保证金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塔城地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指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开户网点:新疆塔城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指定帐号:828020012010123797998 交易完成后,成交人需按流转合同约定时间按时缴清承包费和交易服务费,保证金按照保证金协议或约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未中标者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原路退回。 | ||||
报名 |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9日 2、报名地点: “e聚农宝APP” 3、交易地点:吾巴勒四村村委会 4、交易时间:2024年9月10日 17:00 | ||||
竞价程序 | 1.公告期满,产生二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则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流入方。 2.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满足条件的意向流入方,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信息发布条件,按照7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流入方。 | ||||
交易服务费 | 交易服务费按成交总额的0.5%向竞得人收取。 e聚农宝APP缴纳 | ||||
联系方式 | 现场踏勘 | 书 记 :蒋晓明 联系电话 :17399411999 | |||
项目负责人 | 联 系 人:张春梅 联系电话:18899482788 联 系 人:巴克交勒 联系电话:16699218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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