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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民警在此提示广大驾驶人
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来源:天津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