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江市古城区纪委监委围绕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之正风肃纪反腐“雷霆行动”,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以系统观念一体推进“三不腐”,有效形成一体化治理格局,不断增强反腐败斗争主动性系统性实效性,以雷霆之势正风肃纪反腐。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高压震慑。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多措并举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提升监督执纪质效。优化“一视同仁”接待群众来访、“一贯到底”开展纪法宣传、“一体推进”领导包案、“一刻不松”督导信访办理“四个一”信访工作机制,全面复盘起底近年来的信访举报件,进一步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按照职能相近、重点突出的原则,将65个区直部门和11个乡镇(街道)划定为6个监督网格。将古城区纪委监委6个纪检监察室、1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1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及1个国企纪委组成6个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组,协同开展“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聚力提升监督执纪办案质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建立“三台账两制度”,制定工作例会、工作交办双签制、工作督办四级制、材料上报三审制等措施,对线索处置、信访办理等重点事项全闭环跟踪督促问效,实现“交办即跟办、跟办即问效”,探索“组组联合”“大组制”推进反腐执纪工作。深入落实纪检监察与审计、政法机关在信息互通、线索移送、案件办理等方面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向全区33家行政执法单位下发工作提示,主动挖掘问题线索。持续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程序衔接机制,规范案件提前介入。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形成通报整改闭环,促进审查调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立党员、公职人员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常态化通报曝光制度,累计曝光36批44人。截至今年9月,共受理问题线索244件,处置问题线索233件,立案89件,同期相比分别增长58.4%、56.4%、53.5%。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人,同期相比增长31.8%,收缴违规违纪所得近923.69万元,重点审查调查指标大幅上升,“雷霆行动”成效尽显。 全面加强监督制约,完善“不能腐”的制度机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腐败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廉政风险点,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发现的短板弱项,举一反三,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关键业务、重要岗位廉政风险、操作风险、权力运行风险,强化内控制度审核管理,督促内控责任落实,优化内控制度57项,不断增强透明度,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条件。紧盯“关键少数”,抓实教育提醒,结合日常监督、党风廉政考核、班子民主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梳理12名区委常委班子成员风险点25个,制作发放12份“廉政风险提示卡”,对5名新任职的区管党政主要领导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用好监督成果,探索实施区委领导班子成员间同级监督意见清单工作机制,采取同级监督清单、班子成员坦诚谈心谈话等方式,推进同级监督,区委常委班子成员间就工作推进落实、工作作风等方面互提意见264条。坚守廉政关口,根据问题大小、性质、严重程度,通过谈话、“待岗诊治”、严肃追责问责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追责区、乡和村级“一把手”11人,班子成员11人。准确把握“点上改”与“面上治”的关系,以典型案件为切入点,“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建议”,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撰写典型案例通报4份。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对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系统梳理,采取通报曝光、组织旁听庭审等方式提高案件查办的“附加值”。完善纪检监察建议书制发、督办、成果验收、提醒约谈等闭环,提高“两书”含金量,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8份,持续释放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综合效应。 做深做实思想教育,提升“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建立以案促改与案件查办同步实施机制,研究制定《古城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暂行办法》。讲好案件查办后的“故事”,将开展警示教育作为重要抓手,通过现场宣布处分决定的形式实现处分、教育和警示相结合,党委、纪委同向发力、一体推进,督促案发单位党委(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认真梳理近年来办理的10余起典型案例,精准筛选典型案例编写《警示录·镜鉴》,对不同领域、不同岗位的党员干部分层次精准制定“廉政风险提示卡”,教育引导各个岗位的党员干部认真审视对待自身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自觉做到拒腐防变。古城区共组织开展警示教育129场,参与警示教育人数7820余人次。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在“古城之窗”公众号开设“清风古城”专栏、《清风小剧场》栏目,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推出情景短剧,发放“纪法小贴士”,累计7期。整合各类廉洁文化资源,拍摄《清廉家风耀古城》等8部廉洁文化宣传片。通过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廉洁理念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社区文化活动、乡村文化活动,教育激励党员干部及家属知廉、助廉、守廉,以廉洁家风涵养清廉党风政风。 丽江市古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黄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