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江市委巡察公告

文摘   2024-10-30 18:03   云南  

中共丽江市委巡察公告

(2024年第3号)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至第六巡察组将于近期对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机要和保密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信访局、市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市东巴文化研究院开展常规巡察,对玉龙县、永胜县、宁蒗县纪委监委机关和县委组织部开展提级巡察。巡察时间35天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下属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治监督定位,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贯彻“三新一高”要求、落实惠民利民政策、完成“十四五”重点任务、统筹发展和安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平安建设社会稳定责任制和推进“清廉丽江”建设、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情况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紧盯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坚决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履行职能职责,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为中国式现代化丽江实践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三、工作方式


市委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工作,巡察期间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组撤离后不再受理相关举报反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市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巡察监督部门:中共丽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巡察监督电话:0888-5550137


中共丽江市委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28日


五届丽江市委第十轮巡察进驻一览表




来源|市委巡察办

编审|丽纪宣

丽江清风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加强理论宣传,强化舆论引导,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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