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红色昌都·振兴奋进”活动
应知应会
八、“红色昌都·振兴奋进”活动的竞赛形式:
比赛分团体和个人两种形式,从村、到乡、到县再到市自下而上分层分类开展。村(社)组织本辖区内干部群众进行预赛,按比赛项目和评分标准分别取前三名进行奖励,并推荐至乡(镇);乡(镇)组织各村(社)前三名进行初赛,按比赛项目和评分标准分别取前三名进行奖励,并推荐至县级;县牵头单位组织各乡(镇)前三名进行复赛,按比赛项目和评分标准分别取前三名进行奖励,并推荐至昌都参加决赛;市牵头单位组织各县(区)前三名进行决赛,按比赛项目和评分标准分别取前三名进行奖励。
编辑:桑 吉 康 珠
校对:扎 西 白 云
复审:卓 嘎
终审:王 斯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