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通门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

政务   2024-09-03 22:19   西藏  

近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边巴主持召开政府常务2024年第八次会前学法。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在家县政府领导班子,县(中、区)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会。

会上,县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从修订历程和出台背景、合理定位和完善制度等入手,结合我县实际详细解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并阐述了政府有关部门担负的责任和义务。 

会议指出,环境保护工作不仅仅是环保部门的工作,牵涉到方方面面,政府各部门要创新形式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的学习,认真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撑。 

边巴强调,一要在提高重视上下功夫。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守好生态安全底线。要突出抓好重点,进一步严格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对照年初目标任务一个一个指标、一项一项工作抓好落实。二要在问题整改上下功夫。要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政治性、严肃性、重要性,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突出抓好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案件和下沉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坚决把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推动各项环保督察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三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要善于运用改革的思维、创新的举措,着力破解难题。对照《谢通门县2024年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前列工作方案》明确的任务分工、时限节点、落实标准,全力推动我县生态文明高地创建128项重点任务、6个重点项目、5个标志性工程、31项量化指标,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力争各项创建任务走在前列。四要在成果巩固上下功夫。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一次“回头看”,要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加大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查处力度,坚持生态环境保护“零容忍”高压态势,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确保不留死角,切实巩固整改成果。

主编:李    萍

编审:雷海坤

编辑:普    尺

来源:政府办


投稿邮箱:

xtmwxb@126.com

这里有谢通门县最权威的新闻


谢通门县发布
政务信息公开、舆论引导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