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欠薪零容忍制度体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德才兼备、有能力有担当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队伍,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面向2024届谢通门县籍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招聘劳动保障监察辅助人员1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监察工作;
2.五官端正,四肢健全,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犯罪前科;
3.具备岗位所需的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范围和人数
1.谢通门县籍2024届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名(同等条件下男性优先);
2.专业及学历要求:法学、本科及以上。
四、薪资待遇
聘用劳动监察辅助人员的薪酬待遇工资标准参照目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标准进行测算,工资标准6040.8元/月(包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五、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办理入职手续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9月20日;
2.报名地点:谢通门县人社局213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4.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一律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
(二)笔试(占60%)
笔试考务工作由谢通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内容;
2.笔试时间地点:待定;
(三)面试(占4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面试考官一般为3—5人;
2.面试以结构化为主(含调解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四)政审
由谢通门县人社局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招聘政审对象。
(五)公示和确定招录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等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六)试用期及合同签订
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由县人社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通过县人社局党组审批后,正式办理入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六、离职
双方签订用人协议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内容追究责任。
七、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报名当天扫码加入“谢通门县人社局招录劳动监察执法辅助人员微信群”,后期所有通知通过微信群聊发布,请予以关注。
谢通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8日
主编:李萍
编审:雷海坤
编辑:普尺
来源:人社局
投稿邮箱:
xtmwx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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