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整治上海北路
市容及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日喀则主城区综合交通提质增效,经市城管局和交警支队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日喀则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上海北路车辆停放和市容秩序开展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4年9月18日开始,实行常态化长期整治。
二、整治内容
(一)日喀则市城市管理局、日喀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研究决定清除上海北路路内停车位,原路内停放车辆应按规定停放至附近停车场,禁止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机动车道等违法停放车辆;违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日喀则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二)相关车辆如需临时停放,应遵守临时停车规定做到“即停即走”;如需长时间停放,可自行前往上海北路老影剧院、区二小学斜对面停车场。
(三)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非机动车应当在停放点或已划定的区域内停放,做到“首尾一致、停放有序”。
(四)沿街商户应当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杜绝店外堆物、经营和作业行为,若发现乱摆乱堆物料占用门前人行道行为,日喀则市城市管理局将依法进行处罚。
(五)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人行道隔离栏,如发现拆除、损毁、移动公共设施等行为,日喀则市城市管理局将依照《日喀则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六)整治工作期间,对违反规定又不听劝阻或者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日喀则市城市管理局
日喀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