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
10月29日,在桂岭镇一家名为“燕某贸易有限公司”的店内,八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该店内随机抽取了2包水泥进行称重测试,测试结果显示,所抽取的2包水泥重量均不足外包装标示的50KG。
此次抽样测试,起因为于先生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其所在公司是大宁石材工业园重点项目广西贺州市广福石业有限公司的施工方,向燕某贸易有限公司购进485吨(9700包)水泥。在施工中发现用于砌筑的水泥存在与标示重量不符的现象,随后向供货方燕某贸易有限公司反映情况,但该公司与水泥生产商拒不承认计量存在问题,协商不了遂投诉到12345便民热线。
10月29日接到投诉后,八步区市场监管局桂岭中队、大宁中队立即前往桂岭镇燕某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抽样测试结果为:2包水泥不足外包装标志的50KG。
10月30日,该局联合贺州市检验检测中心计量所到大宁石材工业园工地进行定量包装检测,抽取了2个批次共173包水泥,计量所出具的检测报告为:该检验批的净含量标注合格,净含量不合格。该结果告知燕某贸易有限公司后,该公司未主动补足水泥,该局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11月14日,该局再次组织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协商水泥分量不足问题。“水泥质量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起着关键性作用,若是由于水泥配比不达标而引起建筑质量事故,最后追责作为水泥供货方的公司一样不能免于处罚。”八步区执法大队大队长陈胜田说道。经过执法人员认真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最后双方达成协议,被投诉人同意补偿48吨(960包)水泥,货值20160元。目前,该局已对燕某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不足量水泥这一事件进行立案查处。
11月18日,在回访时,广西贺州市广福石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感谢道:“通过12345投诉后,市场监管部门反应迅速,及时检查抽检并组织调解,感谢八步区市场监管局及时挽回我公司损失和消除安全隐患。”
八步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各商家
销售产品时要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产品重量、成分、含量等信息要与外包装标注一致。同时与客户保持良好沟通,提升客户满意度,为今后生意塑造良好口碑。
编辑:苏慧君
审核:周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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