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些地方乱占、破坏耕地等问题,近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严格遵守“八不准”要求 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点这里查看通知全文
严禁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和违规搞合作建房;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住房,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违法建造和违法购买的住房登记发证;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不得以所谓的“特殊资格权”、村民决议等变相给回乡退休干部等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配宅基地建房;农村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规划许可建设住宅,不得超面积占地,不得超规模建房;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退出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
通知强调,坚持疏堵结合,切实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等合理用地需求。一是加大土地要素保障力度,二是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具体的内容还包括:
严防变相买卖、兼并土地,切实防止“大棚房”死灰复燃,坚决整治征占黑土地建“特色小镇”等各类侵占耕地问题。
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特别是对于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要从严从重惩处。
坚决杜绝不切实际下任务、定时限,强行砍树、毁果、填塘,虚假复耕等行为,给基层留出合理必要的过渡期,循序渐进推动。
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和住房,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违法建造和违法购买的住房登记发证。
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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